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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项申请:由相关单位提出立项建议,明确标准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主要技术内容,提交至对应行业标准主管部门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核。组建起草组:立项获批后,组建由生产、科研、检测、使用等多方代表组成的起草工作组,明确分工与时间节点。
  • ​提升企业行业话语权与影响力:参编行业标准能深度参与行业技术规则的制定,将企业的技术优势、创新成果融入标准条款,在行业发展方向上掌握更多主动权,同时提升企业在产业链上下游的认可度与权威性。增强产品核心竞争力:标准中纳入的企业先进技术指标,可成为产品差异化竞争的关键抓手,帮助企业树立“技术领先、合规标杆”的品牌形象,提升产品在市场中的溢价能力与占有率。
  • ​前期准备与申请:先明确自身技术优势和参编目标,再筛选对应领域有权威性的社会团体。之后准备并提交申请材料,一般包含参编申请表、单位资质证明、技术实力说明,部分团体要求需先成为其成员。审核通过并组建工作组:团体组织会从资质、技术匹配度等维度评审材料,通过后可签订参编协议。随后加入由发起方、参编单位及专家组成的编制工作组,明确分工和时间节点。起草草案与研讨修改:工作组先调研收集行业资料和案例,再起草涵盖标准范围、技术要求等内容的初稿。接着经多轮内部研讨和行业专家交流,打磨形成征求意见稿。
  • ​提出立项建议:部门、企业、社会组织等均可提出立项建议,推荐性国标还能向对应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建议,建议时可同步申请国际标准立项。立项评估与公示:相关部门会评估立项建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拟立项项目会在平台公示,同时可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分歧大的会组织协调。下达项目计划:主管部门审核后,对符合要求的项目下达制定计。
  • ​锁定目标与获取信息:先评估单位在对应领域的技术实力、成果储备,确定适配的标准方向。之后通过平台、官网等,紧盯相关国标制修订立项计划,也可关注对应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公开通知,获取项目详情。对接牵头方并表意愿:找到目标标准的主编单位或牵头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通过官网公示的电话、邮件等方式沟通,主动说明自身优势,表达参编意向,同时确认该项目的参编要求、工作进度等细节。
  • 主体与意愿要求:社会团体、企业、个人等均可参与,需自愿参编并遵守相关管理办法,像网络安全类标准还要求参编单位是对应标准所属工作组的成员单位。技术与行业实力:单位需在对应领域有扎实技术积累、实践经验或领先优势,个人需是相关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同时要能提供技术建议、完成试点验证等任务,保障标准科学性。
  • 掌握行业“话语权”,引领发展方向:可将企业技术方案、产品优势转化为行业通用标准,长期占据市场主导地位。提前预判标准走向,避免因被动适配新标准导致的产品迭代、生产线改造等额外成本。降低经营风险,提升合规效率"深度参与标准编制过程,能第一时间获取标准草案信息,提前调整产品研发、生产流程,规避“标准落地即产品淘汰”的风险。标准发布后,企业因全程参与,可快速实现合规生产,减少市场违规风险,降低合规成本。
  • ​明确方向并对接牵头单位:先结合自身技术优势和业务范围,锁定适配的行业标准领域,再通过相关渠道,找到该标准的归口管理单位或牵头组织,主动沟通参编意向。准备材料提交申请:按牵头单位要求备齐材料,一般包含营业执照、行业资质认证、专利等技术成果证明,以及参编人员的职称与从业简历等,清晰说明企业参编优势和能为标准制定提供的贡献,通过指定渠道提交申请。
  • 前期筹备:先明确标准制定目标,挑选行业内有权威性的社会团体合作,再组建含技术专家、标准专员等的起草小组。同时开展市场调研,收集国内外相关标准文献,分析行业现状,为标准制定打基础。提交立项申请:向选定的社会团体提交立项申请书,附带标准草案大纲、制定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报告,申请书需明确标准名称、适用范围、核心技术内容等关键信息。立项评审与完善:社会团体组织专家评审申请材料,企业需根据专家提出的关于标准科学性、与现有标准协调性等方面的意见,修改完善材料,直至通过评审正式立项。
  • 掌握行业话语权:企业可将自身核心技术、产品规范融入团体标准,成为行业规则制定者之一,还能影响行业技术方向与市场准入门槛,同时推动上下游企业适配自身技术标准,进而掌握产业链主导权。抢占市场先机:团体标准制定周期短,能快速响应新兴领域的技术和市场需求,填补国标空白。企业率先制定或参与团标,可提前确立产品和服务的行业规范,更早占据市场份额。
  • 提交立项建议:社会团体、企业及公民等,可结合国家发展规划和社会需求,向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立项建议,推荐性国标还能向对应技术委员会提交,提交时可同步申请国际标准立项。初步评估审核:收到建议后,相关部门或委托技术委员会评估其必要性与可行性。强制性国标评估通过后由对应行政主管部门提立项申请;推荐性国标则经技术委员会表决通过,报相关部门或行业协会审核后再提立项申请,申请材料需含项目申报书和标准草案。
  • 制定主体:国家标准由管理委员会等国家机构制定发布;团体标准则是学会、协会、产业联盟等社会团体自主制定的。约束力:国家标准分强制性(GB)和推荐性(GB/T),强制性国标必须执行,违反可能追责;团体标准无法律强制力,由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社会自愿采用。
  • 降运营成本:同时参编经历可作为“专精特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加分项,助力企业争取扶持,且在招投标中还能获得评审加分,提升中标概率。握行业话语权,定发展方向:企业可将自身核心技术、产品优势融入标准,让自身技术成为行业标杆,迫使同行形成技术路径依赖。若团体标准后续升级为行业或国家标准,企业还能主导行业技术的未来走向,在规则制定中占据主动。
  • 提案:由相关单位或个人整理材料,向对应社会团体提交标准制定提案,说明标准制定的目的、意义及相关技术构想等。立项:社会团体审查提案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符合要求则准予立项并发文确认,明确项目相关的牵头单位、工作要求等。起草:牵头单位组建工作组,收集资料、分析行业状况、开展必要的调研和实验验证,编写标准文本,形成标准草案。
  • 立项申请:相关主体先核查确认无对应推荐性国家标准及立项计划后,填写行业标准项目任务书或建议书提出立项申请,附上标准草案等材料。主管部门会评估其必要性与可行性,通过后公布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组织起草:确定起草单位后组建起草小组,充分调研论证,结合已有标准起草出征求意见稿与编制说明,确保内容不与现有国标、行标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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